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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时间 2025-07-16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发布时间:

2025-07-16

浏览量:

桂福坤、谢永和、严小军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促进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提升的建议》的提案(第567号)收悉。经会商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海洋经济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主要有:

我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双强”的决策部署,以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为主抓手,支持海洋养殖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提升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

一、加强海洋装备产业发展顶层设计

(一)发布补短板需求目录清单。我省立足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好用、适用、绿色、高效、智能的原则,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短板机具需求征集,发布了包括水产装备在内的补短板需求目录80 项,涉及深远海养殖巡检机器人、海洋牧场渔业资源监测机器人、贻贝(包苗、收获、清洗)成套设备等水产养殖机械13项,引导农机企业科研攻关。

(二)大力推进渔业机械研制推广。积极推进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将水产养殖的投饲、起捕等产业发展亟需装备需求纳入一体化试点项目。2024 年,将水产养殖精准投饲成套装备研制应用项目列入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给予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2025年,拟支持池塘水产养殖围捕机器人、网箱养殖水下巡检清洗智能装备、鱼类病害防控自动疫苗注射机列入我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攻关机具清单,待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核。

二、加大海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

(一)遴选培育龙头农机企业。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重点抓好集群建设、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和产业生态建设等工作,加大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目前我省农机装备产业国家级集群数量位居全国兄弟省市首位,农机装备领域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72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34家,专精特新企业4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家,培育整机及零部件上市企业13家。

(二)加大渔业发展资金扶持。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将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等内容纳入支持范围,2025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6534.68万元,支持海洋养殖产业发展,其中支持企业购置重力式网箱和析架类养殖装备等水产养殖设备2364万元;支持企业水产品初加工与冷藏设备建设2228.68万元。

三、拓展科技和产业要素有机结合新路径

(一)支持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依托浙江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高校院所,与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浙江海洋大学等单位合作,共同研发适合浙江海域特点的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开发智能化的养殖环境监测系统、精准投喂系统、网衣清洗系统以及远程数据交互中控大脑,取得并转化一批原创性、应用性成果。

(二)积极做好国家级项目申报。支持我省农机企业做好海洋养殖全程机械化相关项目申报,更好地服务海洋养殖机械化,并将我省海洋装备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国家部委海洋装备链主企业。

(三)强化全省重点实验室科技支撑。支持企业依托全省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平台,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组成联合创新主体,围绕海洋机械技术创新、海洋工程材料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省财政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项目经费补助。

下一步,省海洋经济厅等部门将进一步摸清海洋渔业装备短板需求,建立装备技术攻关清单。动员、组织相关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加快推进海洋渔业养殖装备智能化发展。

一是动态更新补短板需求目录。结合我省农牧渔业生产需求广泛征集农机应用主体、农机企业、农机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校等意见建议,进一步摸清我省农业机械短板机具需求,动态更新我省农业机械补短板机具目录。同时立足于提升水产养殖等领域机械化水平,持续推进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做好养殖精准投饲成套装备研制应用项目实施指导,推动项目有效实施,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支持内容的渔业机械生产企业申报新一轮试点项目,以更好地服务渔业产业发展。

二是推进海洋养殖农机装备科创平台建设。在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中,指导相关实验室凝练主攻方向,高效整合资源,集聚人才团队,强化实验室核心能力。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企业依托科创平台,围绕海洋养殖农机装备、海洋养殖等技术瓶颈,开展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取得并转化一批科研成果,为建设海洋强省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农机装备相关领域企业主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主牵头申报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开展科技攻关。

三是强化农机装备龙头企业示范牵引。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户”利益联结机制,设立专项并购基金,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股权合作、资产重组等方式整合小散养殖户。同时,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投入,合力推动我省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四是加大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发展补贴力度。在制定《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时,明确将网箱养殖设备、投饲饵机等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对养殖主体购置相应设备给予购置补贴,有效促进水产养殖类机械推广使用。进一步加强涉海涉渔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向,进一步加大装备研发、海水养殖等投入力度。

五是做好企业用地用海服务保障。支持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建设,在用地用海方面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制造产业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入库项目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支持,加强用地保障力度。同时,强化用海用岛要素保障,建立重大项目年度用海用岛需求统筹机制,做好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制造产业项目用海用岛报批服务指导工作,推行用地用海联动审批,提升审批服务质效,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感谢你们对海洋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海洋经济厅海洋渔业处钱磷飞,联系电话:0571-81052089。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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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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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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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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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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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福坤、谢永和、严小军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促进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提升的建议》的提案(第567号)收悉。经会商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海洋经济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主要有:

我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双强”的决策部署,以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为主抓手,支持海洋养殖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提升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

一、加强海洋装备产业发展顶层设计

(一)发布补短板需求目录清单。我省立足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好用、适用、绿色、高效、智能的原则,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短板机具需求征集,发布了包括水产装备在内的补短板需求目录80 项,涉及深远海养殖巡检机器人、海洋牧场渔业资源监测机器人、贻贝(包苗、收获、清洗)成套设备等水产养殖机械13项,引导农机企业科研攻关。

(二)大力推进渔业机械研制推广。积极推进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将水产养殖的投饲、起捕等产业发展亟需装备需求纳入一体化试点项目。2024 年,将水产养殖精准投饲成套装备研制应用项目列入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给予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2025年,拟支持池塘水产养殖围捕机器人、网箱养殖水下巡检清洗智能装备、鱼类病害防控自动疫苗注射机列入我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攻关机具清单,待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核。

二、加大海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

(一)遴选培育龙头农机企业。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重点抓好集群建设、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和产业生态建设等工作,加大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目前我省农机装备产业国家级集群数量位居全国兄弟省市首位,农机装备领域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72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34家,专精特新企业4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家,培育整机及零部件上市企业13家。

(二)加大渔业发展资金扶持。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将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等内容纳入支持范围,2025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6534.68万元,支持海洋养殖产业发展,其中支持企业购置重力式网箱和析架类养殖装备等水产养殖设备2364万元;支持企业水产品初加工与冷藏设备建设2228.68万元。

三、拓展科技和产业要素有机结合新路径

(一)支持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依托浙江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高校院所,与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浙江海洋大学等单位合作,共同研发适合浙江海域特点的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开发智能化的养殖环境监测系统、精准投喂系统、网衣清洗系统以及远程数据交互中控大脑,取得并转化一批原创性、应用性成果。

(二)积极做好国家级项目申报。支持我省农机企业做好海洋养殖全程机械化相关项目申报,更好地服务海洋养殖机械化,并将我省海洋装备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国家部委海洋装备链主企业。

(三)强化全省重点实验室科技支撑。支持企业依托全省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平台,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组成联合创新主体,围绕海洋机械技术创新、海洋工程材料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省财政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项目经费补助。

下一步,省海洋经济厅等部门将进一步摸清海洋渔业装备短板需求,建立装备技术攻关清单。动员、组织相关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加快推进海洋渔业养殖装备智能化发展。

一是动态更新补短板需求目录。结合我省农牧渔业生产需求广泛征集农机应用主体、农机企业、农机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校等意见建议,进一步摸清我省农业机械短板机具需求,动态更新我省农业机械补短板机具目录。同时立足于提升水产养殖等领域机械化水平,持续推进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做好养殖精准投饲成套装备研制应用项目实施指导,推动项目有效实施,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支持内容的渔业机械生产企业申报新一轮试点项目,以更好地服务渔业产业发展。

二是推进海洋养殖农机装备科创平台建设。在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中,指导相关实验室凝练主攻方向,高效整合资源,集聚人才团队,强化实验室核心能力。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企业依托科创平台,围绕海洋养殖农机装备、海洋养殖等技术瓶颈,开展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取得并转化一批科研成果,为建设海洋强省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农机装备相关领域企业主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主牵头申报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开展科技攻关。

三是强化农机装备龙头企业示范牵引。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户”利益联结机制,设立专项并购基金,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股权合作、资产重组等方式整合小散养殖户。同时,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投入,合力推动我省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四是加大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发展补贴力度。在制定《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时,明确将网箱养殖设备、投饲饵机等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对养殖主体购置相应设备给予购置补贴,有效促进水产养殖类机械推广使用。进一步加强涉海涉渔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向,进一步加大装备研发、海水养殖等投入力度。

五是做好企业用地用海服务保障。支持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建设,在用地用海方面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制造产业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入库项目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支持,加强用地保障力度。同时,强化用海用岛要素保障,建立重大项目年度用海用岛需求统筹机制,做好海洋养殖农机装备制造产业项目用海用岛报批服务指导工作,推行用地用海联动审批,提升审批服务质效,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感谢你们对海洋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海洋经济厅海洋渔业处钱磷飞,联系电话:0571-81052089。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