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时间 | 2025-07-16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发布时间:
2025-07-16浏览量:
蒋经纬、陈伟鹰、徐珺婷、陈志军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船员安全管理减少海上事故发生的建议》的提案(第215号)收悉。经会省公安厅、浙江海事局、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省海洋经济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主要有:
一、关于完善定期体检制度
近年来,浙江不断健全政府主导实施、财政保障投入、卫生支撑服务的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机制,实现了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同质化、规范化、信息化。自2022年起,整合统一农民健康体检和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的项目内容、体检频次和补助费,实行城乡同质同标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渔业船员可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参加免费健康体检。探索实行“1+X”体检模式(“1”为基本体检项目,“X”为各地自选项目),对于渔业船员海上突发的常见疾病,可作为自选项目列入体检。基本项目体检经费由各级财政安排;自选项目可以为各地统一增加,也可以是居民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的个性化体检项目,项目经费由各级财政和城乡居民个人共同承担,具体由当地确定。出台《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强化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体检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健康体检系统数据导入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为船员提供必要的船上生活用品、防护用品、医疗用品,建立船员健康档案,为船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心理辅导,防治职业疾病。渔业互保协会是会员制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职责是组织渔民参加互助保险,为渔民会员提供渔业风险保障服务。
综上,渔业船员健康体检,应由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负责提供经费保障;部分渔业船员可参加城乡同质同标的免费健康体检,“X”自选项目经费由各级财政和渔业船员个人共同承担。
二、关于细化船员健康标准
按照《办法》第四条规定,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办法》第七、八条规定,申请渔业船员证书的船员应当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渔业船员健康标准从视力、辨色力、听力与其他精神类、神经类、传染类、慢性类疾病等进行了规定。渔业船员是否能出海生产,是按照《办法》规定来执行的。
三、关于提高船员从业门槛
浙江是海洋渔业大省,现有海洋渔船1.5万余艘,从事海洋捕捞人员11万余人,呈现外省从业人员占比高和渔民老龄化两大变化趋势。2022年5月,我省全面实施国内海洋渔业船员资质取得改革试点工作,在培训方式、实操评估、考试方式上进行改革,突出实操培训与考评,渔业船员持证率大大提高,满足了海洋渔船出海生产需求。加强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将海洋渔业船员知识技能更新、安全知识教育、安全应急演练作为适任培训的“第一课”。组织开展新春开船“第一课”、“进渔村、进渔港、进船头”宣教、伏休期“面对面”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渔业船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能力。
四、关于加快新型救生衣研发
渔船上救生衣是至关重要的安全装备,是渔船安全的最基本防线。通常情况下特别是天气炎热的情形下,渔民临水作业时不爱、不愿穿着现在配备的救生衣,主要是影响了放网、起网、分拣渔获物等工作。6月7日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组织召开船用新型工作救生衣“路演会”,8家救生衣研发生产单位现场介绍各自船用新型工作救生衣产品性能优势、科研优势以及在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应用前景。“路演会”推动了船用救生安全科技成果装备实践应用。
下一步,省海洋经济厅等部门将协同做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一方面积极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反映你们的建议特别是渔业船员健康标准问题,争取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中予以体现,提高渔业船员入渔标准,持续加强渔业船员管理;另一方面充分运用船用新型工作救生衣“路演会”成果,加快新型救生衣研发与推广应用,有效预防和减少海上渔船事故发生。
感谢你们对海洋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海洋经济厅安全处李劲松,电话:0571-81052087。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