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时间 | 2025-07-16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舟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发布时间:
2025-07-16浏览量:
吴燕平、吴静雅、周燕娜、朱婉仪、卢建波、徐炜波、朱思军、李玮玮、杨松、林剑彪、周建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资金要素配置进一步推动舟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缓解舟山财政收支矛盾,支持舟山重大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省发改委、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等相关部门充分考量舟山群岛新区、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结合海洋经济发展因素,在以往补助规模的基础上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推动完善舟山市海岛基础设施布局、推动海洋产业发展。 | 1.在海洋经济发展资金分配中支持海岛地区发展。海洋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方式,综合考虑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平台、财力状况等因素。针对舟山承担重大任务、海岛地区实际情况和综合财力情况,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对舟山进行综合考虑并适当倾斜,省海洋经济厅成立以来,已为舟山下达海洋经济发展约9.1亿元,占下达资金总规模的42%。在海洋强省重大项目库申报入库时针对舟山市海洋强省重大项目适当降低投资标准。此外,在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平台申报中也根据舟山等海岛地区特点增加区域分片区数量,目前,已支持舟山设立3个海洋经济发展倍增平台,数量居全省前列。 2.持续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协同省政府办公厅在舟山全市域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助力舟山112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全市统一,推进卫生、教育、养老等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其中“共富方舟”海岛健康服务等经验做法获国家部委推广。同时,将嵊泗县纳入山区海岛县支持名单,建立联系省领导、经济强县、省属国企、社会力量等体系化结对帮扶机制,全方位支持嵊泗县高质量发展。 3.持续加大项目要素保障。指导支持舟山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政策性资金。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支持舟山标志性项目建设。 4.持续支持舟山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将宁波至舟山铁路、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舟山六横LNG项目等一批项目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和海洋强省建设重大项目实施清单,做好项目推进协调工作,助力舟山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
2 | 将省海洋经济资金中财力补助部分通过体制结算方式补助舟山,同时研究考虑增加财力补助规模,有效弥补舟山财力不足,助力支持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 2021—2024年,省财政已下达20.68亿元支持舟山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视财力状况,统筹安排财力性补助资金,进一步支持舟山市提高海洋事务管理能力,改善海岛地区民生保障水平,加快海洋强省建设。 |
感谢你们对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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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2025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海洋经济厅发展规划处张霞
联系电话:0571-8105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