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港口国措施协定》履约首次联合执法检查 开启全球渔业治理新实践
来源:
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发布时间:
2025-04-18 17: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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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 "《协定》")正式对我国生效,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以下简称 "省总队")积极响应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的部署安排,联合渔政、海事、海关和边检执法机构,在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渔港,对一艘巴拿马籍渔业冷藏运输船开展了登临检查。此次行动是我国执法机构首次对进入港口的涉渔外国籍船舶实施联合执法检查,不仅标志着我国实质性启动《协定》履约工作,更是我国在全球渔业治理领域的一次重要实践。
提前谋划部署,凝聚执法合力
为确保首次《协定》履约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总队提前走访海关、边检、海事等相关部门,就本次联合执法检查的具体流程以及今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通过充分的前期准备,各执法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严格规范检查,落实协定要求
检查过程中,各参检执法机构严格按照《协定》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执法人员认真核对了船舶基本信息、船东船长及船员相关证件,详细检查了渔获物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运输凭证等,并将相关信息与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提供的涉非法捕捞船舶名单进行了仔细比对。经过细致检查,未发现该船舶涉嫌非法捕捞活动,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派员全程参与了此次检查工作,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和上海海洋大学为检查工作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撑保障,确保了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持续推进履约,守护海洋渔业秩序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的成功开展,是我省在落实《协定》工作中的良好开端。下一步,省总队将严格按照《协定》相关要求和农业农村部的部署,继续加强与海事、海关、边检等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协定》履约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持续强化港口国措施,严格规范对涉渔外国籍船舶的检查,有效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捕鱼活动,为维护全球海洋渔业秩序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浙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