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yjjfzt0212/2025-00013 | 发布机构 | 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
成文时间 | 2025-03-28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发布时间:
2025-03-26 09:51:14浏览量: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海洋经济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海洋经济发展职能,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高标准法治建设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一年来,机构运行总体高效顺畅,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宁波舟山港总规最快速度获批,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达3930万标箱,同比增长11.3%,宁波舟山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提前一年进8,海洋渔业实现质效双提升,渔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机构改革整体效能逐步呈现。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机关建设的领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海洋经济发展工作全过程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学铸魂、以学促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海洋强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的重要论述,悉心感悟蕴含其中的精神实质。二是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海洋经济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纳入我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法治专题学习。机构组建后第一时间组织厅机关干部集体宪法宣誓,用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二)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落实厅党组专题研究重大法治问题制度。厅党组严格按照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要求,研究部署年度立法、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法治建设工作,厅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组织学法6次。二是严格落实法治工作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把机构职权管理、制度供给、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纳入法治轨道。
(三)全力推动法治队伍建设。推动干部严格依法履职用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十严禁”,明确为企业服务、与企业交往等十项负面清单。按要求组织好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好“深蓝讲堂”等学习平台,加强法律专题学习和实务培训。2024年,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实现全覆盖,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二、全面推进职能法定化,切实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
(一)全力推动机构职能法定化。落实机构改革要求,职能体系法定化不断推进,为依法依规履职提供遵循。一是高标准完成“三定”工作。严格按照省委机构改革方案,与各有关厅局厘清职责边界,顺畅协同机制,以最快速度构建起与“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使命任务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成立了政策法规职能处室。二是依法编制部门权责清单。按程序完成255个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执法事项,126个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政务服务事项划转,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全力抓好海洋经济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宣贯实施,使之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有力抓手。同时,抓好配套政策的制定,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港口领域专项营商环境改革方案,获评2024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编制省委科技委首个科技类专项规划《浙江省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7年)》,制定《服务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海港口岸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政策,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三)全力推动海洋经济地方立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依法治海”重要论述,自厅成立伊始就主动谋划通过地方立法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专班制推进、项目化运作,扎实做好立法前期工作。先后赴江苏、广东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立法经验。厅主要领导带队赴宁波、温州、舟山等地,面对面听取涉海涉港涉渔职能部门、涉海一二三产企业、沿海村社组织和渔民群众代表意见建议,收到24个省级部门、市县立法需求及建议共计139条,并两次邀请专家论证,确保立法凝聚广泛共识。目前,《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作为“双组长”项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提请审议项目。
三、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确保依法办事,按程序决策。对纳入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 建设现代海洋牧场的实施方案》,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及合法性。
(二)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二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力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消除制度性障碍,助力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规定选聘厅机关常年法律顾问,提升依法决策水平,防范法律风险。凡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研究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对外签订协议、合同等,都必须征询法律顾问意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研究等活动,确保作出的每一项行政决策合法、公正、有效。
四、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全力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海洋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落实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联合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出台《“大综合一体化”海洋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推动监管执法“一链贯通”,建强海上执法“一支队伍”,强化指挥协调“一体联动”,完善智慧治理“一网统管”,构建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机制更健全、协同更高效、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力的“大综合一体化”海洋行政执法新格局。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功承办“亮剑2024”全国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组织开展“雷霆”“铁拳”等专项执法行动,全省沿海共查处各类案件6328起,移送案件292起、722人,取缔涉渔“三无”船筏2547艘。积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伏季休渔期编发宣传海报2100余份,宣传手册20000余份,发放八大流域禁渔宣传手册10000余份,在权威媒体平台发表报道10余篇,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涉渔经营主体尊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五、依法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信访事项办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机关信访工作规程(试行)》,建立信访工作受理、交办、处理、反馈闭环机制,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2024年共承办“民呼我为”交办事项36项,来信信访4件,面对面接访5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纠错作用,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4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起。全年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2024年,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不足和短板,比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领域法规体系有待健全,海上综合行政执法的衔接协作有待深化等。2025年,我们将下大力气解决。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提高全厅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行政执法,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坚持良法善治,切实提高《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质量,着力破解深层次障碍,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四是坚持法治为民,压实压紧属地责任,强调诉源治理,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