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机构负责人
总队长:张友松;党委书记、政委:刘掌
联系电话
0571-88007111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4:30-18:00(夏季)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2号
职责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公告,行使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按权限组织开展全省海洋与渔业水域的巡航监视。统筹协调全省性海洋与渔业重大执法行动。参与国家维护海洋与渔业权益的执法工作。
(三)依法承担渔业资源保护、渔船渔港和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养殖和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执法工作。查处违反“双边”“多边”渔业条约、协定的行为。
(四)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依法查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域海岛使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执法工作按权限和职责分工接受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五)承担渔船动态的实时监控、通信联络,组织指挥海上渔船互救,协调渔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参与渔业防汛防台工作,协助省海上搜救中心开展海上渔业或渔船抢险救助。
(六)负责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信息化管理,承担渔业无线电管理职能,开展渔船安全信息服务工作,提供渔船海上航行、气象、通信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七)承担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渔船水上交通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开展渔场修复振兴、海上综合治理及海上民兵建设工作。
(八)指导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装备规划。
(九)完成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