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yjjfzt0212/2025-00011 | 发布机构 | 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
成文时间 | 2025-02-18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海洋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开展2025年海洋渔业领域防台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发布时间:
2025-02-18 09:45:21浏览量:
沿海各设区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
为深入推进海洋渔业领域自然灾害全链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根据省防指办《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海洋渔业领域防台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防台备台工作。
海上渔船防台预警会商机制建立完善进展情况,防台预案编制与修订情况,防台应急演练、防台宣传教育、定人联船机制落实、防台救援力量建设等情况。
(二)隐患排查整治。
1.渔业船舶。辖区内渔船数量,渔船通导、救生设备配备情况,近年来在防台过程中不听指令回港避风渔船及处理情况。
2.养殖渔船(渔排)。辖区内养殖用船数量、养殖渔民数量,养殖渔排数量,养殖设施等情况,近年来在防台过程中不听指挥撤离养殖渔船(渔排)情况。
3.避风渔港。辖区内可避台风渔港数量及避风能力,渔港工程建设、水电设施,渔港管理人员情况;近年来在防台过程中渔港避风的船舶有无走锚、碰撞等险情出现。
4.涉渔“三无”船舶。辖区内有无涉渔“三无”船舶存在,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情况。
二、组织方式
各地要扎实做好渔业防台备台工作,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贯穿于全年渔业防台工作始终。根据效果导向和实际需要,综合采用主体自查、行业检查、整改核查等方式进行,做到全海域、全时段、全过程抓
好风险隐患防范化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防台备台工作和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持续推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加大业务指导、督促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闭环整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整改清单,一对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动态销号闭环管理,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三)及时报送信息。沿海各设区市渔业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本级及所辖县(市、区)防台备台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省海洋经济厅安全处。
联系人:李劲松,电话:0571-81052087。
附件:海洋渔业领域防台备台工作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2025年2月18日